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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需要每天全員核酸?國家連發四文明確規定→
2022年11月22日 11:27 来源:廣東衛生在線

日前,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實施辦法》《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區劃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監測指南》等4個文件,明確了核酸檢測、風險區劃定等標準。一起看看。

核酸檢測

01.搭乘飛機火車等需48小時核酸

入住酒店進入景區需72小時核酸

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實施辦法》明確了跨區域流動人員的核酸檢測:搭乘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需憑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入住賓館酒店和進入旅遊景區需查72小時核酸陰性證明。

• 按照“自願、免費、即採即走、不限制流動”原則,在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務區、港口等地設置核酸採樣點,面向跨省流動人員提供“落地檢”服務,引導自駕游人員每到一地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 旅客需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飛機、高鐵、列車、跨省長途客運汽車、跨省客運船舶等交通工具。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對入住賓館酒店和進入旅遊景區人員需查驗健康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3歲以下嬰幼兒等特殊人群可免於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02.這些城市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

疫情所在區每日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關於全員核酸,新版《核酸檢測實施辦法》也做了明確:

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

• 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確定的範圍對風險崗位、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一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省會城市和千萬級人口以上城市

• 疫情發生後,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區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後,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感染者活動頻繁、停留時間長的其他區,可基於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發生跨區的廣泛社區傳播疫情時,提級指揮,由省級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決定是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一般城市

• 疫情發生後,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市的城區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後,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城區之外的區域,基於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農村地區

• 疫情發生後,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鄉鎮政府所在地及所在縣城,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後,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疫情波及多個鄉鎮時,基於流調研判,擴大範圍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風險區劃定及管控

01.明確高低風險區劃定和解除標準

最新方案要求,一旦發生本土疫情,要儘早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精準劃分為高風險區、低風險區兩類風險區,統籌各方面力量,實施分類管理措施,根據疫情形勢及時動態更新風險等級及管控措施,主動對外發布。

疫情處置過程中,如個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對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區域造成的傳播風險較低,密切接觸者已及時管控,經研判無社區傳播風險,可不划定風險區;未發生本土疫情的縣(市、區、旗),要切實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無需劃定風險區。

02.出現這5種情形,可不納入風險區域判定

《方案》指出,出現以下情形的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不納入風險區域判定:

•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發現的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經調查評估無集中隔離點之外傳播風險。

•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發現的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經調查評估無家庭外傳播風險。

• 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嚴格閉環管理期間發現的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經調查評估無閉環外人員傳播風險。

• 出院(艙)後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經調查評估無傳播風險。

• 核酸檢測Ct值≥35,且經甄別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員。

居家隔離觀察及健康監測

01.組織專人負責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理

此外,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還發布了新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監測指南》。

居家健康監測指南適用於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艙)人員及其他經專業人員評估需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其中要求:

• 實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每日早晚各測量1次體溫,做好症狀監測,並向社區(村)如實報告。

• 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告知社區工作人員,並配合前往醫療機構就診,就診時如實告知醫務人員流行病學史。

•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本人要嚴格落實非必要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居家健康監測人員需根據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檢測。

街道(鎮)、社區(村)應組織專人負責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管理,明確職責,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報告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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