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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
2021年10月09日 00:30 来源:國家發改委網站

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清單(2021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項6項,許可准入事項111項,共計117項,相比《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減少6項。

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公開徵求意見稿)截圖徵求意見稿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其中包括: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

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 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資訊採編發佈服務機構等

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 欄目、公眾帳號等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 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 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

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佈的新聞

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在2020版負面清單中,“禁止准入類”第五項“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中曾提及,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資訊採編業務;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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